部门及部门管理者的成熟度怎么评判?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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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强调专业化分工并且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部门职责的划分,但对于许多成长型企业而言,这种原则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都会面临一个两难——强调专业化分工但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并未培育成熟,强调工作有效性但部门职责划分存在大量交叉重叠。
例如,生产制造与工艺质控、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人力资源与行政外联和法务、销售与市场、客服与销售、物流与采购、品管与测试等职能/职责,既可以分设为独立的部门,也可以在部门及部门管理者成熟度(泛指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之时,先划分到某一个相对成熟的部门去代管,待到成熟度及条件具备之时,再单设部门或将这部分职责转移。
总之,未成熟或条件不具备之前由其他的强相关部门(如上示例)代理行使职责,成熟后或条件具备之后则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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