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面试法中如何判断行为事例?
行为面试法的目的,是用过往工作经历中的真实行为表现,来预测未来的工作绩效。所以,获得真实的行为事例是行为面试法成功的关键。那么,什么才算是真实的行为事例呢?

行为事例分为以下三类。
●完整行为事例:符合STAR 中所有项目的行为事例。
●不完整行为事例:缺少STAR 中的任一部分的行为事例。例如,只谈论情况和所做出的行动,却没有交代任务和结果;或只叙述情况、任务和结果, 却粗略地讲述做出的行动。
●假行为事例:这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回答,也最具迷惑性。假行为事例并非具体的、实际的事例,它们含糊、主观,流于理论或空谈。很多时候,我们会对这些信息信以为真,并以此来做出判断。
其中,我们最大的敌人“假行为事例”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模糊STAR :侃侃而谈,却没有具体说明实际行动。如:
我经常花时间了解客户需求,他们对我的服务感到称心满意;
很少时候我不能明白问题发生在哪里;
当我们预料可能赶不上进度时,我们便全力以赴,终于完成了工作;
我加班工作的情况大概中等吧。
●主观STAR :属于个人信念、判断或观点。它们仅是看法和感受,而非行动,对说明应聘者的实际行动并无帮助。如:
我认为作为领导,最重要的是要具备辅导员工的能力;
在公司内,我是其中一位打印文件最快最准确的员工;
如果你去询问我的同事,我相信他们会说我是一名具有团队精神的成员;
我想我的工作热情,令我的下属也一样热衷于工作;
●理论或未来STAR :打算办但尚未办到的事情,不可列为过往的行为事例。如:
我计划在下年度进修硕士课程;
如果由我来决定,我会在项目计划获批准之后才开始工作;
下次我再面对别人的抗拒和反对时,我会懂得如何处理了;